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近日,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为加强各类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集中开展了医疗机构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召开会议,提高站位。迅速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部署会,强调提高思想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并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分工分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地毯式检查。
细化措施,明确职责。进一步细化了监督检查措施,明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对每天的检查情况进行日调度、日总结、日上报,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充分履行监管责任。重点监督检查了以下内容:是否开展警示告知,在机构外醒目位置张贴新冠肺炎警示宣传引导标识;是否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并按规程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是否擅自收治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是否设立发热隔离室;是否严禁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者进入医疗机构;是否对就诊和陪护人员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做好信息登记;是否落实首诊负责制、首报负责制;是否按规范做好清洁消毒工作;是否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是否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是否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是否开展疫情防控全员培训;是否制定防控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每周开展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是否违反院感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是否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村医是否掌握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症状患者,是否做到闭环管理;是否按流程处置。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设立发热隔离室、预检分诊台、扫码测温人员未佩戴手套、帽子、预检分诊防护设施不齐全、人员信息、体温登记不全”等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16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份,区卫健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不间断巡回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